- 所有參賽者必須戴上本會所派發、印有其個人參賽編號的泳帽參賽。
- 所有參賽者必須攜同本會所派發之參賽證到報到處登記,如未能出示參賽證者或不往報到處登記者,將不獲准參加比賽,並將影響來年的參加資格。
-
競賽項目
- 競賽項目參賽者如未有攜帶參賽證、電子計時晶片手帶、電子晶片腳帶或印有其個人參賽編號的泳帽,將不獲准參加比賽。
- 比賽期間競賽項目參賽者必須全程佩戴由本會提供的泳帽、電子晶片腳帶及電子計時晶片手帶。違者可被取消資格。
- 競賽組參賽者在比賽結束後必須立即到晶片手帶交還處及交還其一對電子計時晶片手帶。
- 競賽組參賽者比賽泳衣規格可為一件式、或分為上衣及下衣的兩件式,並不能覆蓋脖子,超過肩膀或腳踝。
- 水溫及潛水衣:如比賽當日水溫低,可選擇穿著潛水衣。
-
優悠項目
- 優悠項目參賽者如未有攜帶參賽證、電子晶片腳帶、印有其個人參賽編號的泳帽和安全浮泡,將不獲准參加比賽。
- 比賽期間優悠項目參賽者必須全程佩戴由本會提供的泳帽,電子晶片腳帶及安全浮泡,違者將會被要求上水並被取消資格。如參賽者故意遺棄安全浮泡,中國香港游泳總會保留參賽者以後參加維港泳比賽的資格。
- 優悠組參賽者須於賽道內比賽,游離賽道之參賽者,會由獨木舟引領返回賽道。不能重返賽道的參賽者必須登船,並被取消參賽資格。
- 優悠組參賽者穿著泳衣或潛水衣以個人意願自行安排。
- 所有電子計時晶片手帶、電子晶片腳帶、安全浮泡、參賽證及印有參賽者參賽編號的泳帽不得轉讓他人,如有發現者,將一律取消參賽資格。
- 比賽期間,參賽者如感身體不適、筋疲力竭,或有抽筋情況,應立即舉手,並揚聲求助,優悠組泳手可抱著安全浮泡仰浮歇息,救生船及救生員會盡速協助求救的參賽者。
- 上岸後,參賽者不應在终點碼頭附近停留,以免場地過份擠擁。
- 比賽結束後,禁止在海上游泳。
- 如參賽者未能於該節比賽開始後50分鐘內游畢全程,必須棄權及登船,成績將被記錄為「不合資格 (NQ)」。
- 參賽者不能穿著或佩戴任何有助提升其游泳能力之輔助品或工具如蛙鞋、划掌等。指甲及腳甲亦請剪齊。
- 比賽場地內外均不容許進行任何政治行動,包括以任何方式宣傳或散佈政治信息。任何參賽者如被發現未能遵守上述條例,大會有權取消其參賽資格,涉事參賽者亦須馬上離場。
如涉事參賽者拒絕配合,大會將轉交由相關執法部門處理。
- 參加者不得進行或企圖進行任何違反香港特別行政區法律, 包括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法及維護國家安全條例的行為。參加者的行為不得不利國家安全。
- 參賽者不得穿戴手錶或任何飾物。
- 本會有權拒絕任何報名申請。
- 如有任何爭議,中國香港游泳總會保留最終決定權。